昨天我與同事談到學生的中文能力,後來我開始回想自己的中文能力是怎麼培養起來的。
首先是啟蒙讀物:國語日報,我要感謝我的小阿姨在我小學一年級的時候幫我訂了國語日報,當時我就開始喜愛閱讀,還記得每次都一定要先看四格漫畫小亨利。還要感謝另一位表阿姨送我的湯姆歷險記,那是我閱讀的第一本西方文學經典名著。當時讀到湯姆和蓓琪的親吻情節,我還臉紅心跳呢。
小學的時候,我和我弟也沒補習也沒上輔導課,於是常會在寒暑假或週末,走很遠的路去市立圖書館東園分館借書回家看,東方出版社的福爾摩斯全集和亞森羅蘋全集就是那時候看完的。
小學高年級和國中的時候,我開始看大人的報紙,當時家裡訂的是聯合報,後來改訂了中國時報,不管哪一報,副刊都是我的最愛,當時看連載小說就好像現在的婆婆媽媽看連續劇一樣,我每天都等著看最新的情節發展。現在還印象深刻的副刊文章有龍應台的野火集、李昂的殺夫、席慕蓉的詩。
國中的時候也開始迷上租書店,看了一大堆雜七雜八的漫畫、羅曼史和武俠小說,還有倪匡的科幻小說。當時還開始自己練習寫起小說來了。不過當然是只懂皮毛,東施效顰罷了。
師專的時候加入了青年社,負責編輯校刊,當時每個月要出報紙型的校刊,每學期要出期刊型的校刊,還真是忙碌,不過大概也奠定了我與文字工作的基礎。專四的時候,要代表學校參加國語文競賽,國文老師要我每天早上七點到他辦公室。他前一天會把作文題目放在抽屜裡,我到了以後就打開抽屜,看了題目之後,開始用小楷毛筆寫作文,寫到八點,然後放在老師桌上,我才去上第一堂課。
說到寫作文,從小學到師專,除了每週的作文課之後,每週還要寫週記,週記的第一頁都是抄寫一些不重要的一週大事之類的,第二頁才是我的最愛,因為可以自由發揮,有點像現在我在寫部落格一樣。總之也是在寫作文。我記得我小學的時候有一陣子很愛押韻的打油詩,每個禮拜寫一首,自得其樂。
所以中文的讀寫能力,我就是這樣慢慢培養起來的。除了大量的讀和寫以外,沒有什麼捷徑或訣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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